| Q1: |
何謂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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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1: |
(1)依交通部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」第十八項規定:「小型汽車置放架:指利用附加之套件安裝於小型汽車車身,用以置放物品者」,坊間俗稱「攜車架」。
(2)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依裝設方式可概分為「固定式」(需以工具拆裝)與「活動式」(可徒手拆裝),多裝設於車頂或車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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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2: |
使用中車輛裝設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是否應經過檢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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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2: |
目前使用中車輛若裝設固定式置放架,應依交通部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附件15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,至公路監理機關進行檢驗並辦理變更登記(應檢附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合格審查報告),若裝設活動式置放架者,得免辦理變更登記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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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3: |
仿間流傳,不論是固定式或活動式攜車架,皆須至監理所辦理變更登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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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3: |
不正確。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即已明示,活動式攜車架只須於產品上張貼審查合格標識,並不須至監理所辦理變更登記;而固定式攜車架則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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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4: |
如何簡易辨識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是否經審查合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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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4: |
依交通部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」第十六條規定,製造商對於取得審查報告的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,應依審查合格之格式樣張製作合格標識,並應在每一件「小型汽車置放架」上標示該合格標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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